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0-08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
查字 202030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21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发函询证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培今书面发函询证,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
202030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