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
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停牌。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
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0 年 6 月 11 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董事会正持续督促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尽早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现就相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1、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停牌两个月届满公司股票应当复牌,并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在发生上述事项 1 后的两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停牌并可能被暂停上市。
3、公司在发生上述事项 2 后的两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4、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披露了前述定期报告,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