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2-044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鉴于目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公司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变为“ST海航”、“ST 海航 B”,股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
资产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0,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因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临时公告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编号:
临 2021-023)。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具体整改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
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编号:临 2022-003)。2021 年 4 月 30 日,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普华永道中天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编号:临 2021-044)。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2 号)、《关于导致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普华永道中天特审
字(2022)第 3366 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公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4.90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3629 号),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消除发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9.8.6 条相关规定,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
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将变为“ST 海航”、“ST 海航 B”,股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股票
临时公告
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109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编号:临 2021-09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但鉴于目前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公司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相关工作,待立案调查结束后,公司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需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