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44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由于公司股票此前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1.4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航”、“*ST 海航 B”,股
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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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普华永
道中天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4 条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
股票简称仍为“*ST 海航”、“*ST 海航 B”,股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公司
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争取撤销风险警示,具体措施如下:
㈠ 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立足航空主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方针,提高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增长,提高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㈡ 公司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实施各单位动态管控,包括业务管控、财务管控、风险管控等。同时,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对于航油等日常经营性支出,则以科学、有效的节油政策降低油耗,节省成本,全面降本增效。通过上述举措,公司将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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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面对疫情常态化,公司将在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最大限度提升盈利能力。
㈣ 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背景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裁定受理海航控股重整、海航控股子公司重整、海航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重要关联企业重整。现因重整计划尚未实施,致使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损失等事项尚未解决完毕。对此,公司
将严格按照 2021 年 1 月 30 日及 2 月 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
查报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0)、《关于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 2021-016),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积极推进重整工作,在重整计划中落实债务转移方案。
㈤ 公司将积极引入具备良好财务实力、优秀企业治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理念的战略投资者,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并推动公司朝着科学化、健康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四、其他风险提示
㈠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㈡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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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联系人:海航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㈡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㈢ 咨询电话:0898-66739961
㈣ 传真:0898-66739960
㈤ 电子信箱:hhgfdshmsbgs@hnair.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