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3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及海航控股 10 家并表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航空”)、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技术”)、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航空”)、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航投资”)、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顺投资”,与另外 9 家并表子公
司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 时通过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海航控股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海南高院主持,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
临时公告
络及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相关债权人、债务人、职工代表、工会代表与会,相关小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合议庭介绍案件受理及管理人指定情况;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联合工作组作债务人企业自行管理情况报告;管理人作债务人企业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对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进行说明;管理人报告管理人费用及报酬收取方案;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主席代表及债权人代表发言。本次会议不涉及表决事项。同时,管理人回答部分债权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在海南高院的指导下,海航控股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既定会议议程。
二、风险提示
㈠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㈡ 公司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将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上述子公司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运营安全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