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23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
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一个月内)解决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13.9.2 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4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航”、“*ST 海航 B”,股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
注的资产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0)。
为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债务转移方式进行整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
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 2021-016)。
㈠ 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目前整改方案正在持续推进,但因其实施需多方统筹、协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
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13.9.2 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4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航”、
“*ST 海航 B”,股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公司
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0: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风险警示情形的,需满足全部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风险警示。公司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但还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㈡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在重整计划中通过债务转移等方式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重整进展详见本公告“二、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
㈢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3. 咨询电话:0898-66739961
4. 传真:0898-66739960
5. 电子信箱:hhgfdshmsbgs@hnair.com
二、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
法院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及海航控股的 10 家子公
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
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9)。重整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㈠ 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
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㈡ 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各位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于 2021年 2 月 19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海航控股及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
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及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债权申报
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截至目前,债权申报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已有 56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控股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37,768.23
万元;
已有 12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222.71 万元;
已有 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9.74 万元;
已有 3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4,156.21 万元;
已有 1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232.88 万元;
已有 21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2,379.34 万元;
已有 20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368.17 万元;
已有 9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319.37 万元;
已有 12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490.57 万元;
暂无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
权。
债权经确认后,部分将转移至关联方清偿,以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㈣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海航控股重整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 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具体会议细节将另行通知。
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已经指导公司启动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梳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㈠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并将导致 2020 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㈡ 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㈢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