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 B 股 编号:临 2021-014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B 股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 月 1 日、2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编号:临2021-008),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000 万元至-6,5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编号:临 2021-009),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并将导致 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
号:临 2021-010),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并已提出了解决方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
号:临 2021-011),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通知
书》,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主要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编号:临 2021-012),公司主要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主要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
性公告》(编号:临 2021-013),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重要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B 股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 月 1 日、2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重要合作伙伴波音民机集团、空中客车公司、GE 航空集团、巴西航空工业公司、Rolls-Royce、SKYTRAX、亚洲日报、携程机票、去哪儿网、飞猪、航班管家、飞常准、同程机票、京东生活旅行、腾讯安全、cdf 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等发表对公司的支持声明,对公司长期以来为旅客提供的优质服务品质表示认可,并表示期待与公司继续携手合作、共同谋求新的发展。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
需关注的资产,并已提出了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0)。
2. 公司于 1 月 29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
行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1-011)。
3. 公司主要子公司于 1 月 29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法
院提出对公司主要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主要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1-012)。
4. 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重要股东海航集团于 1 月 29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通
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大新华航空、海航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
性公告》(编号:临 2021-013)。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㈠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B 股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 月 1 日、2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2020 年度业绩亏损风险、财务类退市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5,800,000 万元至-6,5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编号:临 2021-008)。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并将导致 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 2021-009)。
㈢ 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等问题。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股东及关联方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披露担保等问题,公司及相关方提出了解决方案,尚需各方确认。
2. 公司自查发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披露担保事项仍在积极解决中,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2〕261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的规定,重整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重整不成功的风险。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及重要股东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