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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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 股 编号:临2009-046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 年12 月30 日上
午9:00 时在海口市海秀路29 号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中式会议室召开。出席此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9179.8028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60%,其中B 股股东委托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9.9 万股,占出席
股份总数的0.11%。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王英明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未出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通
过书面形式向公司请假。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六架老旧飞机的报告》。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未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9179.8028 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有效
表决股数100%(9.9 万股B 股全部赞成)。海南航空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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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陈一宏、邓琳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