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1年1月3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到董事3名,4名董事传真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10架Dornier-328支线飞机的报告》。
公司拟采取资产负债同时剥离的方式,将10架Dornier-328支线飞机按200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帐面净值1,211,005,301.08元转让给海航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同时将该10架飞机所借农行贷款本金1,100,000,000元一并转移给海航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抵减后的差额111,005,301.08元,海航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并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承担上述贷款的利息。
为了不影响公司航班生产,公司意向性决定采用经营性租赁方式继续使用该10架飞机,租赁交易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研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见本公司就关联交易发布的公告。
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01年2月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会议厅
二、会议议题
公司拟采取资产负债同时剥离的方式,将10架Dornier-328支线飞机按200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帐面净值1,211,005,301.08元转让给海航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同时将该10架飞机所借农行贷款本金1,100,000,000元一并转移给海航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抵减后的差额111,005,301.08元,海航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并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承担上述贷款的利息。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1年1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1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1月16日)或持授权委托书的股东代表均可参加会议。
四、登记事项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于2001年1月31日至2月5日上午8:30-下午18:00到海航发展大厦十二楼证券业务部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五、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联系电话:0898-6722714
传真:0898-6748191
邮政编码:570206
六、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表股权 万股
股权证号(证券帐号户):
委托人: 出席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