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6号)文件核准,南山铝业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775,330,868股新股。根据《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南山铝业公司股本9,251,102,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实际已向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99,378,6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0元,共募集资金4,588,943,662.5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4,457,953.6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44,485,70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日到账。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2日对此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72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943.1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6,789.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完毕,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
BAI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五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高新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BAI公司
在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 – Branch Tanjung Pinang(曼迪利银行
-丹戎槟榔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BAI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 账号 金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高新分理处 1606036819200021727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14630078801600000159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227337400884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378040100100065438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630447554 已销户
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 – 1090032698888(印尼盾
Branch Tanjung Pinang 户) 已销户
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 – 1090053697777(人民币
Branch Tanjung Pinang 户) 已销户
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 – 1090083696666 ( 美 元 已销户
Branch Tanjung Pinang 户)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本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上述账户公司已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6,789.21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9,053,059.69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9)第【000050】号)。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539,635.79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6日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9)第000168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资金已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募集资金置换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7.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南山铝业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山铝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南山铝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附件一: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 2023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4,448.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43.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6,789.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