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 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
总股本11,950,481,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 税),预计分配股利 657,276,48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利
润总额 1,955,593,136.13 元,税后利润 1,759,258,233.92 元,按 10%计提法定
盈余公积金 175,925,823.39 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583,332,410.5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446,646,890.33 元,扣除 2020 年分配的 2019 年度
现金股利 597,524,076.0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6,432,455,224.8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按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 11,950,481,52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 657,276,48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