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5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二零一七年九月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方式进行。
2、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怡力电业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公司披露本次预案时同时披露上述承诺。
3、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释义
公司、本公司、南山指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业
本次配股 指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指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怡力电业 指 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南山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股东
南山铝业新加坡公司指 南山铝业新加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环球铝业、GAI 指 GlobalAluminiumInternationalPTELTD(环球铝业国际有限公
司),南山铝业新加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BAI 指 PTBintanAluminaIndonesia,环球铝业控股子公司
红石铝业 指 RedstoneAluminaInternationalPTE.LTD(红石铝业国际有限公
司),GAI的股东之一
MKU 指 PT.MhkotaKaryaUtama,BAI的股东之一
董事会 指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铝土矿 指 生产金属铝的原材料,以三水铝石、一水铝石为主要矿物所组
成的矿石的统称
氧化铝 指 生产电解铝的原材料,本次配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
印尼 指 印度尼西亚
宾坦岛/Bintan 指 印度尼西亚岛屿,属廖内省,本次配股募投项目建设地
印尼盾 指 印度尼西亚法定货币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告期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境内上市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股票代码:600219.SH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四)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
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
公司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9,251,102,895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
总计不超过2,775,330,868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公司披露本次预案时同时披露上述承诺。
(七)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八)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九)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
(十)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印尼宾坦南山工业园 100 万吨氧化铝项
目”。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一)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并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和信审字(2015)第000374号”、
“和信审字(2016)第000308号”和“和信审字(2017)第000327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6年12月,公司完成对同一控制下的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资产包的收
购。为了增强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公司对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
溯调整,并委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追溯调整后的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连续审计,出具了和信审字(2017)第0005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1-6月的财务会计信息未经审计。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追溯调整后的经审计的 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59,221,016.89 4,083,084,324.82 4,584,050,470.40 3,321,669,472.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878,750.00 -
应收票据 1,168,171,742.98 1,402,812,509.75 1,010,411,370.45 1,133,423,526.89
应收账款 2,038,334,699.16 1,150,008,608.61 710,630,523.50 545,848,522.81
预付款项 489,203,855.30 332,655,727.71 152,027,341.83 156,483,662.23
其他应收款 194,866,002.14 166,510,378.37 101,466,065.86 135,656,109.12
存货 4,089,551,591.06 3,836,182,963.06 3,839,601,250.59 4,033,843,615.00
一年内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