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远扬鑫利 31 期浮动收益凭
证。
委托理财期限:186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收益凭证
产品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远扬鑫利 31 期浮
动收益凭证
金额(万元) 8,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2.80%-3.56%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113.53-144.35
产品期限 186 天
收益类型 本金保障型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否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远扬鑫利31期浮动收益凭证
产品托管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收益凭证
挂钩标的 螺纹指数(代码:RBFI.WI)看涨或10年期国债期货(代码:
T2309.CFE)看涨
产品期限 186天
收益类型 本金保障型
购买金额 8,000万元
认购期 2023年1月12日
产品起息日 2023年1月13日
产品到期日 2023年7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到
期顺延期间按约定的年化到期收益率计算。
兑付日 2023年7月1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如
到期日顺延,则兑付日相应顺延。
预期年化收益率 2.80%-3.56%
兑付方式 本产品到期,发行人在兑付日按照条款约定向客户支付人民
币本金及投资收益。(支付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收益构成为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率2.80%。
浮动收益率:
1.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任一挂钩标的收盘价从未大于
该挂钩标的敲出价格时:
a.如果任一挂钩标的期末价格均小于该挂钩标的执行价格:
浮动收益率=0
b.如果至少有一个挂钩标的期末价格大于等于该挂钩标的
执行价格:浮动收益率=0.19*
max{资产1期末价格资产1执行价格, 资产2期末价格资产2执行价格
资产1期初价格 资产2期初价格
5}*100%
其中:max{a,b}代表a和b中取值相对较大的一个,若相等则
任取一个都可以。
产品收益 2.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任一挂钩标的收盘价曾大于该
挂钩标的敲出价格时:浮动收益率=0.25%
其中(以下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资产1期初价格=起息日挂钩标的1收盘价
资产2期初价格=起息日挂钩标的2收盘价
资产1期末价格=到期日(T)前一个交易日(T-1)挂钩标的1
收盘价
资产2期末价格=到期日(T)前一个交易日(T-1)挂钩标的2
收盘价
资产1执行价格=资产1期初价格×100%
资产2执行价格=资产2期初价格×100%
资产1敲出价格=资产1期初价格×104%
资产2敲出价格=资产2期初价格×100.8%
观察期:起息日后一个交易日至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
本产品浮动收益(年化)区间为0(含)至0.76%(含)。
撤单 认购期内允许撤单。
份额赎回 在本产品到期前,投资者不可提前赎回。
提前购回 在本产品到期前,发行人不可提前购回。
份额转让 本产品不提供转让安排。
本收益凭证产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的
风险提示 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
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特有
风险等。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远扬 本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保证经营
鑫利31期浮动收益凭证 活动顺利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 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在 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证券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度 /2022年1-9月
资产总额 6,051,047,418.23 5,967,062,277.26
负债总额 2,947,164,680.02 2,833,232,86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1,387,922.00 3,079,005,71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700,896.43 75,229,386.34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83,668.58 万元,本次认
购理财产品 8,000 万元,占比为 9.56%。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认购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公司认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