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2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5 月,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定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经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㈠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中再资环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㈡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⑴项目合伙人
李相繁,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⑵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奎,2011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9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2 万元,定价原则为招标定价。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84万元,内控审计21万元,定价原则为授权经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确定。
二、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 2021 年6 月29 日召开的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中天运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天运从 2015 年度开始受聘担当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累计连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7 个年度,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中天运数年来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勤勉尽职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招标情况
2022 年 5 月,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向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招标邀请,共有包括中天运在内的 7 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㈡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鉴于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定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将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㈢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孙东莹先生共同就公司拟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经查大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 2021 年度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届满而新聘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财报审计 70 万元、内控审计 22万元,合计 92 万元(含税)的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大华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㈣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7 名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
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 9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2 万元。
㈤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