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说明:公司目前处于探索环保行业细分领域的多元
化发展道路阶段,需要储备充足的运营流动资金支持发展,本次方案综合了考虑公司所
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求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鉴于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523,058,874.60 元,2021 年初未分配利润-487,532,165.67 元,2021 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974,038.0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提议公司以 2021年年末总股本 1,388,659,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886,597.82 元(含税),该派现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说明:
公司实施上述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占 2021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43.43%,与 2021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153,568.55 元的比例为 4.49%,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营业务为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通过处理废电获取国家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是废电拆解处理行业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细分行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企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回收、处置相关废弃物时需支付一定量的资金。行业内企业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普遍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阶段的成熟期,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资源产出率,提高运营效益,确保企业稳健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需要对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通过回收废电进行拆解处理、回收产业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深加工处理,从而获取再生资源产物进行销售获取部分收入,同时通过规范化的废电处理获取国家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收入,销售收入和基金补贴收入组成公司收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09,153,568.55 元 , 2021 年 末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31,974,038.04 元。2022 年公司将对生产线进行扩能升级改造,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大。现阶段,主要受废电处理基金补贴兑付的时间不确定、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居高不下,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缺,为了有效缓解运营资金紧缺问题,公司统筹考虑,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在进行债务融资的同时,已启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
公司于 2015 年二季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6 月 30 日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8,967,567.52 元。自重组以来,公司每年盈利,通过利润积累逐步弥补重组前母公司亏损,截止 2021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首次实现正数,达到 31,974,038.04 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2021年首次满足分红条件。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1,388,659,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886,597.82 元(含税),占 2021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1,974,038.04 元的比例为 43.43%。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生产经营发展、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拓展新业务领域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求和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