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717,399,564.70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 860,757,837.20 元。按《公司
章程》规定,以 2020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860,757,837.20 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075,783.72元,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3,037,891.86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4,788,656,182.20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535,485,577.05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6,512.8 万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
回购股份 682.75 万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计派
送现金红利 220,409,11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7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6,827,5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制订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要求,同时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故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
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