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15.0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9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权益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 年 8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815.00 万股
3、授予人数:34 人
4、授予价格:4.3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等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本次激励计 占授予时股本
(万股) 划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倪伟勇 董事、总经理 80.00 9.82% 0.17%
丁锋云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0.00 9.82% 0.17%
文 磊 副总经理 100.00 12.27% 0.22%
郑建明 董事 30.00 3.68% 0.06%
潘笑盈 董事会秘书 80.00 9.82% 0.17%
核心骨干人员 445.00 54.60% 0.96%
(29 人)
合计 815.00 100.00% 1.75%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 323001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 34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3,569.70 万元,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465,032,880.00 元,总股本仍为 465,032,880 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9月 18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以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 变更后股份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5,032,880 -8,150,000 456,882,88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8,150,000 8,150,000
合计 465,032,880 0 465,032,88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缴纳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9.70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盘数据进行测算,公司授予
的 8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4,042.40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总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4,042.40 701.81 1768.55 926.38 477.23 168.43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