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智能”)、A
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美国万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经开”、“公司”、“本公司”)拟为长春智能提
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拟为美国万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总额未发生调整,无新增担保。
一、担保调整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长春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派斯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美国万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担保方进行调整,拟以公司为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智能和美国万丰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8 亿元的担保,调整后的情况见下表:
担保人 被担保人 2021 年度预测担保 已提供的担保
额度(亿元) 额度
长春经开 长春智能 2 0
长春经开 美国万丰 6.8 0
以上担保预测额度及被担保对象有效期自该议案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为美国万丰提供担保额度 6.8 亿元,系为美国万丰原借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方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方为公司,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锦华
住所: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5 月 04 日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0,406.40 万元,负债总
额 20,676.16 万元,净资产 9,730.24 万元,2020 年度净利润-3.21 万元。(上述
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9,964.23 万元,负债总额 20,330.17 万元,
净资产 9,634.06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2.91 万元,净利润-96.18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
名称: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Corporation)
注册号:5928236
注册日期:2016 年 1 月 5 日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发行股数:5,000 股普通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1,736.61 万元,负债总
额110,362.77万元,净资产31,373.8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222.81万元,净利润 5,251.53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61,667.92 万元,负债总额 113,330.57
万元,净资产 48,337.35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92,440.73 万元,
净利润 4,811.3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 2021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后续经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各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和财务状况正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 0 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未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