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 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0 万元,2020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280 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438,567,203 股为基数
(总股本 465,032,880 股,扣除回购库存股 26,465,67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95 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 41,663,884.29 元,占 2020
年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02%。本次分配后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 911,140,975.62 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6,465,677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