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泉实业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给本人的《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关
于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书的公告》(编号:2021-056)及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外,本人确认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正在筹划的涉及你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江泉实业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徐益明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