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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2: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6

600212: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 江泉          编号:临 2021-01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 年 8 月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 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 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 36 名,注册会计师 276 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66 名。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7825.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07.05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质量控制负责人姚宏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宗强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宗强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情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服
务报酬为人民币 35 万元,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15 万元,
两项合计人民币 50 万元,与上一期(2019 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无变化。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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