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27楼皇庭v酒店v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044,1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5.25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兰华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朱天相、独立董事王家亮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建华、陈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张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732,698 88.0689 9,311,400 11.9309 100 0.0002
2、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732,698 88.0689 9,311,400 11.9309 100 0.0002
3、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732,698 88.0689 9,311,400 11.9309 100 0.0002
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732,698 88.0689 9,311,400 11.9309 100 0.0002
5、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704,698 88.0330 9,339,400 11.9668 100 0.0002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678,798 87.9998 9,337,300 11.9641 28,100 0.0361
7、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704,698 88.0330 9,311,400 11.9309 28,100 0.0361
8、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8,700,198 88.0272 9,339,400 11.9668 4,600 0.006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5 公司2017年度利 301,500 3.1272 9,339,400 96.8716 100 0.0012
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 275,600 2.8586 9,337,300 96.8499 28,100 0.2915
事务所并支付其
年度报酬的议案
8 关于计提减值准 297,000 3.0805 9,339,400 96.8716 4,600 0.0479
备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炼华、骆训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