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 7.37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28,898,934.55 元,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0,913,981.92 元,减去 2023 年内已
分配利润 482,982,918.17 元后,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46,829,998.30 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 全年度拟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02%进行现金分红,全年合计派发现金 480,751,477.58 元,扣除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实施完成的半年度现金分红 298,021,287.29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2
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2,730,190.29 元(含税),即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之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37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从现有的247,937,843股增至322,319,19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2024 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