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95,904,757.58 元(未经
审计);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39,842,061.25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2.0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47,937,843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8,021,287.29 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利益;董事会对《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