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信所合伙人共有 5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29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6 人。
华信所 2021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19,360.5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60.55 万元(包括证券业
务收入 13,317.81 万元)。
2021 年度华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2 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10,336.31 万元,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信所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华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3 年 5 月,自 1997 年 8 月开
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5 年 7 月,自 2011 年 7 月开
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9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自 2012 年 7 月开始
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20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0 年 6 月,自 2001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 2019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51 万元,内控审计费 24 万元),
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不变。定价原则是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华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华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且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其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华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时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所作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
充分、恰当。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