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江企业”)将持续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雯先
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999,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637%,增持金额为 18,013,943.00 元。
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紫江企业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
(一)持续专注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紫江企业自成立起深耕包装领域,专注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持续加强精益管理能力,在不断提升研发水平的同时持续改善工艺流程,持续增强公司运营水平。公司积极拥抱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基于紫江企业多年的行业经验结合各类业务模式,不断探索数字化转型机会,持续创造更高效的运营效率。
(二)聚焦“双碳目标”,着力可持续发展
紫江企业聚焦“双碳目标”,从绿色设计到绿色生产,公司始终秉持绿色低碳理念,并坚守“轻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与战略客户相向而行。公司不断增加环保治理的投入,并积极利用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多家下属企业分别荣获国家级和省市级绿色工厂称号。公司将持续关注绿色发展、把握行业机遇,实现企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分红,切实回报股东
紫江企业上市 20 余年,每年持续现金分红,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已完成现金分
红 46.74 亿元,是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 2.14 倍。公司 2022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3.79 亿
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86%,在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持续回报股东。
未来,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更多长期回报。
(四)持续加强沟通,与投资者建立直接、高效的沟通渠道
长期以来,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积极接听投资者来电,并通过上证 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交流以及举办业绩说明会,多渠道多维度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建立更稳定的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公司将持续关注提质增效,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回馈投资者,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雯先生。
(二)增持完成后,沈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0.6593%。
三、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持情况: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雯先生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3,999,600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0.2637%,增持均价 4.50 元/股,增持金额为 18,013,943.00 元。
(五)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沈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紫江企业 401,208,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521%,其中沈雯先生直接持有紫江企业 6,000,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56%,通过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5,207,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0565%。
本次增持后沈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紫江企业405,207,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158%,其中沈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93%,通过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207,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0565%。
(六)后续增持计划:本次增持的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