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
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57 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58 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