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2—05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王路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路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历、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我们同意王路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2023 年 9月22 日。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彩高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拟对《安彩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彩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彩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为规范和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彩高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彩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