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4-05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股改中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
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
于2014年2月14日披露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承诺和履行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4-012),于2014年3月1日披露
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承诺和履行情况的
补充公告》(编号:临2014-016),分别于2014年3月29日、2014年4月30日
披露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改中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和
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4-023、临2014-032),并于2014年5月31
日披露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中与股权激励
相关承诺事项暨进展公告》(编号:临2014-0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现对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集团”)关于股改中
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承诺的内容
2006年7月19日,本公司发布了股改承诺。其中与控股股东承诺相关的内
容为: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福日集团将建议本公
司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长期激励计划。
(二)承诺履行情况
由于本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尚不成熟,该承诺事项尚未履行。以上
股权激励承诺事项因没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符合监管指引的要求,应重新规范。
根据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如承诺相关方无法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豁免
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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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公司积极与相关有权部门及控股股东福日集团多次商讨、论证上述事
宜,福日集团和本公司均认为目前尚不宜推行股权激励,也无法确定该承诺履行
的具体时间。因此,福日集团提请豁免该项承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201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中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该
豁免事项”),独立懂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将该豁免事项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董事郑雳先生、杨方女士、陈震东先生,关联方监事连占记
先生、林伟杰先生、罗丽涵女士均回避了表决。
2014年6月25日,公司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豁免事项,承诺相关方福日集团回避了表决,其中同
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关于豁免福日集团履行股改中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豁免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监管指引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无不符合监
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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