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同时废止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7 号)核准,本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322,58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0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本公司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9,999,98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6,019,529.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3,980,450.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