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6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资本宏观多元策略绝对收益目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期
● 委托理财期限:6 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认购《中信资本宏观多元策略绝对收益目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期》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中信资本(深 中信资本宏观多
圳)投资管理 私募基金 元策略绝对收益
产品 目标私募证券投 2,000.00 5% 49.32
有限公司 资基金1期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6 个月 固定收益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保持审慎原则进行风险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近期签署《中信资本宏观多元策略绝对收益目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期基金合同》,合同所述理财产品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备案。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杠杆倍数:无
2、流动性安排:基金成立日(含)起的 6 个月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临时开放日除外)。封闭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一个开放日,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此后每满 6 个自然月的对日为开放日,接受申购和赎回申
请,如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清算交收原则: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认资金交收额。
4、支付方式:基金委托人赎回申请确认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基金委托人支付赎回款项。正常情况下,赎回款项于 T+10 日内划往基金委托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6、理财业务管理费收取约定:
基金管理人为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管理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0.1】%。管理费的计算公式为:
H=E×R÷N
H: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年管理费率;
N:当年的实际天数。
本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当季应收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行在下季初十个工作日内于基金财产中扣收,并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
7、违约责任:
(1)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实现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的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除相应的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或本合同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
③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
④由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等)发送或提供的数据错误给本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
⑤基金委托人未能事前就其关联证券或其他禁止交易证券明确告知基金管理人,致使基金财产发生违规投资行为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⑥基金托管人对存放或存管在托管账户以外的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的基金资产),或交由商业银行、证券经纪机构、期货经纪机构等其他机构负责清算交收的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期货合约等)及其收益,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⑦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何约定,就本合同项下的基金托管人责任而言,基金托管人履行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合同所明确约定属于托管人的义务的,对本基金的任何风险或可能存在的潜在(投资)损失,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当事一方造成违约后,其他当事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权益类: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新股申购(包括网上和网下申购)、沪港通、深港通、股票型公募基金(含交易所交易的 ETF 基金和 LOF 基金)、混合型公募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将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2、固定收益类: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永续债券,分级基金优先(A 类)份额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3、现金管理类:现金、债券回购(含正回购和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
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货币市
场基金;
4、场内衍生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期货;
5、其他: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信
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含基金管理人自主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如法律法规规定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基金管理
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三)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因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标的为不特定金融工具组合,所以无法披露
最终资金使用方的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担保情况等基本信息,不确定最终资金
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
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
和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调配与生产经
营,为不超过 1 年的固定收益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
资金安全。
3、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时跟踪进展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
名称 成立时间 表人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中信资本(深 2014年9月 投 资 管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
圳)投资管理 25日 张海涛 3500.00 理、受托 司有3位股东,其中深圳盛因咨询 否
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北京远信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
北京钜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21%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