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变更名称为“江苏吴中
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48号文核准,向响水恒
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恒利达”)原股东毕红芬、毕永星、潘
培华分别发行14,663,038股、1,814,058股、1,663,49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
时由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34,305,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7.4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599,999,697.00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后,
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银行 (账号为:553301040013453)
人民币589,999,697.00元。另扣减材料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35,839.01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0,063,85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9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6]第116251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账号 初始存 年末余额 备注
类别 放金额
江苏吴中实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 55330104001 200,063,857.99 已注销 该账户为本次募集
份有限公司 公司苏州南门支行 金专户 3453 资金划款指定账户
响水恒利达科技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 募集资 32092101610 30,000,000.00 已注销 补充响水恒利达营
化工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陈港支行 金专户 10000076203 运资金
响水恒利达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盐城 募集资 15680154740 350,000,000.00 已注销 二期项目
化工有限公司 城中支行 金专户 000545
合 计 580,063,857.99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999,697.00 元。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本
公司以向毕红芬、毕永星、潘培华等三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2 亿元购买
其所持响水恒利达 100%股权,以 3000 万元用于补充响水恒利达营运资金,以 3.5
亿元用于恒利达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5.8 亿元。
截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597,079,471.36 元。《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 调整后 实际投入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支付现金对价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0.00
支付中介机构费 2,000.00 1,999.97 1,635.00 -364.97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后
用 结余金额
二期项目 35,000.00 35,000.00 35,072.93 72.93 闲置募集资金所产生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补充响水恒利达 3,000.00 3,000.00 3,000.02 0.02 闲置募集资金所产生
营运资金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合 计 60,000.00 59,999.97 59,707.95 -292.0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16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之响水恒利达二期项目分别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查备案,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5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截至2016年10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93,539,712.51 元。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3,539,712.5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注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注释。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1448 号文核准,向毕红芬发行 14,663,038 股股份、向毕永星发行 1,814,058 股股份、向潘培华发行1,663,49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后文称为“恒利达一期”),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向毕红芬等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2 亿元。以上述股份及现金对价购买毕红芬等 3 名自然人持有的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6 年 7 月6 日,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的 100%
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编号:(09210044)公司变更[2016]第 07060007 号],核准了响水恒利达的股东变更,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15592792768)。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有响水恒利达 100%的股权。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15-12-31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35,425.33 47,938.94 58,561.37 55,738.88 36,512.43
负债总额 15,783.31 21,867.67 30,300.87 35,907.24 20,070.40
净资产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