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4-00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同时基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并注
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130,961.6829 万元。
131,370.8906 万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30,961.6829 万股,
131,370.8906 万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
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 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4 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
决定。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的职权:
5 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 (一)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1、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 2、对本章程本条第(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 第一百四十五条和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公司与其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 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
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 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 益;3、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4、法律、行政法规、
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
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6、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第 1 项至第 3 项所列职权
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
况和理由。
(三)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
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
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4、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 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
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 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
6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 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报告书,
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应当 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会秘书应当积
7 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 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
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 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
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 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
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 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 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实地考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条第 1
项至第 3 项、第(三)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
8 —— 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
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
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
和支持。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
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 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
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 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
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独立
前,无正当理由不得被免职。提前 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
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 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事项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 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
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 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
9 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 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
的情况进行说明。 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 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 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
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 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
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 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
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
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