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 大唐 公告编号:2022-00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268,926,60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历史上公司已
对涉及债权计提部分减值损失;本次执行款项收回及终结执行程序整体
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2017 年 4 月 7 日,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被申请
人周浩、陈勇、案外人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案外人北京泓天成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要玩公司”)的 21.2%股权转让给周浩、陈勇、大唐电 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泓天成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周浩、陈勇分别受让 了要玩公司的 10%股权。此外,周浩、陈勇分别作为保证人对对方的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由于周浩、陈勇各自至今仍有 8,526 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 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周浩、陈勇分别向公司支付剩余股
权转让款 8,526 万元、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1,352.2 万元(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逾期付款违约金 3,568.13 万元(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合
计 26,892.66 万元;请求裁决周浩、陈勇分别对对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并承担案件的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收到
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裁决周浩、陈勇分别向公司支付:(1)剩余股
权转让款 85,260,000 元;(2)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的延期付款利息
12,797,888.79 元;并支付自 2020 年 7 月 23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
85,26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LPR 公布价标准计算的延期付款利息;(3)以 85,26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1%标准计算、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 5,241,738.08 元。北京仲裁委员会同时裁决周浩、陈勇向公司支付律师费 100,000 元以及本案仲裁费 1,461,844.70 元,驳回了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由于周浩、陈勇未按照仲裁裁决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15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9)、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报告》、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 年 3 月 20 日披
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8)、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
书,因周浩、陈勇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周浩、陈勇应支付公司的款项,现已执行到位 14,728,379.84 元。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周浩、陈勇仍负有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公司一旦发现周浩、陈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