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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8 沪市 大唐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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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8: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600198: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2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人

     生效判决认定的诈骗金额:人民币 3781.56001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前期公司已对
      涉案款项全部计提损失。对于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收回款项将冲减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陕
04 刑初 54 号刑事判决书,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昭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认定刘昭诈骗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大唐”)3781.560011 万元,并判决刘昭退
赔西安大唐 3781.560011 万元。刘昭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陕刑终 334 号刑事裁定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刘昭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准许上诉人刘昭撤回上诉。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陕 04 刑初 54 号刑事判决书自该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案进入执行阶段,一审判决认定的诈骗款项应逐
步退赔给西安大唐。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2018 年 12 月 8 日披露
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9)、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和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
 书,因刘昭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刘昭应退赔
 西安大唐的 3781.560011 万元,法院已执行 18,428,196.80 元,刘昭尚欠西安
 大唐 19,546,781.31 元(含西安大唐已垫付的执行费用 159,378 元)。法院裁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公司并未丧失实体权利,一旦发现刘昭有可供执行的 财产,公司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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