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4-035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传
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7 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李洪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李洪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