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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7 沪市 伊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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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7:伊力特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19-02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价值及股东权益,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长期的内在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一年。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议案》等相关议案,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即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7月9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及证券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和主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也发生了重大调整。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2019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的变化、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议案规定的回购股份期限即将届满等因素,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延期后回购实施期限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相关必要审批程序。本次回购延期事项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途将按照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回购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