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03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释义同正文)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7 元(税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 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75,466,277.04 元。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0 元(税前)。
按截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总股本 2,672,398,711 股预计,2023 年度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721,547,651.97 元,约占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4%。
如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本集团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集团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