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3-14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会董事12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吴以芳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战略的制订和落地推进,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实施细则》,同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董事会ESG委员会”)成员由3名调整为5名;并经董事长提名,同意增选执行董事关晓晖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全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调整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余梓山先生(召集人)、李玲女士、吴以芳先生、关晓晖女士、王全弟先生。
三、审议通过增持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2,220.58万元受让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控”)持有的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由于复星健控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复星健控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连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及潘东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 5 名董事(包括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增持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3-147)。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