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2-204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A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
A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0.14 万股 A 股股票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A 股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会、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授予情况
2022年12月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2年12月1日作为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以人民币21.29元/股作为首次授予价格,向共计138名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70.6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
在签署授予协议及缴款过程中,12名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合计获授20.5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因此实际向共计126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50.1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首次授予”)。
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12月1日
2、授予数量:合计250.1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
3、授予人数:共计126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21.29元/股
5、股票来源:本公司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股票
6、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单位:万股
授予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授予日 占授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票总数的 本公司 A 股 本公司
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吴以芳* 执行董事、董事长# 25.72 10.28% 0.0121% 0.0096%
2 王可心* 执行董事、联席董事长# 21.52 8.60% 0.0102% 0.0081%
3 关晓晖*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18.71 7.48% 0.0088% 0.0070%
4 文德镛* 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18.71 7.48% 0.0088% 0.0070%
5 刘强* 董事长助理 18.71 7.48% 0.0088% 0.0070%
6 王冬华 高级副总裁 9.35 3.74% 0.0044% 0.0035%
7 冯蓉丽* 高级副总裁 9.35 3.74% 0.0044% 0.0035%
8 刘毅* 高级副总裁 4.68 1.87% 0.0022% 0.0018%
9 包勤贵 高级副总裁 4.68 1.87% 0.0022% 0.0018%
10 李静 高级副总裁 9.35 3.74% 0.0044% 0.0035%
11 董晓娴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68 1.87% 0.0022% 0.0018%
联席公司秘书
12 苏莉 副总裁 2.34 0.94% 0.0011% 0.0009%
13 纪皓 副总裁 4.68 1.87% 0.0022% 0.0018%
14 朱悦* 副总裁 4.68 1.87% 0.0022% 0.0018%
15 严佳* 总会计师 1.87 0.75% 0.0009% 0.0007%
成熟产品及制造事业部
16 晏子厚* 高级副总裁、创新药事 4.68 1.87% 0.0022% 0.0018%
业部高级副总裁
全球研发中心执行总
17 ZHANG JIA 裁、首席技术官,成熟 4.68 1.87% 0.0022% 0.0018%
AI* 产品及制造事业部联席
总裁
18 周勇* 总裁助理、 1.87 0.75% 0.0009% 0.0007%
人力资源部联席总经理
19 孔德力* 总裁助理、 1.87 0.75% 0.0009% 0.0007%
专利事务部总经理
20 马新燕* 精益运营部总经理 1.87 0.75% 0.0009% 0.0007%
其他本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76.14 30.44% 0.0375% 0.0297%
授予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授予日 占授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票总数的 本公司 A 股 本公司
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总数 250.14 100.00% 0.1278% 0.1014%
注:* 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人士。
# 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均参与本集团日常运营。在董事会审议本计划时,该(等)董事须回避表决;
在本计划执行过程中,该(等)董事不参与管理。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A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即锁定,于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限售期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
由本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
次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的,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A股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
金股利由本公司收回。
在解除限售期内,本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A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A股限制性股票或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未申请
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
解除限售期与A股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本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登
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其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首次授予 可解除限售数量
A 股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占根据本计划
的解除限售期 获授 A 股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上限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第一个 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3%
解除限售期 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第二个 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