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2-054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6 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同意提名
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潘东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李玲女士、汤谷良先生、王全弟先生、余梓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无异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经对照自查,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具备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且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相
关规定。本次债券将选择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
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营运资金和偿还计息债务本息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本次发行的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的上市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且本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本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本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安排、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以及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为本次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的全部或部分发行工作;
6、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予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具体发行事宜及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8、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上述授权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且本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本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转授权人士为本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授权议案之日起,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执行董事候选人
(1)吴以芳先生,1969 年 4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及首席执
行官,并于本公司若干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吴先生于 2004 年 4 月加入本集团,于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于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
本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运营官,于 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本公司总裁,于
2016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于 2016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于 2020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吴先生现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公司 Sisram Medical Ltd(即复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696)、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96)非执行董事、孟买证券交易所及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Gland Pharma Limited(股票代码:GLAND)
非执行董事。吴先生于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联交所上市公司国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099)监事会主席。吴先生曾任徐州生物化学制药厂技术员、主任、生产科长、财务主任、厂长助理等,徐州(万邦)生物化学制药厂副厂长,徐州万邦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徐州生物化学制药厂、徐州(万邦)生物化学制药厂、徐州万邦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吴先生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并拥有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吴先生确认,除上文披露之外,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
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并未于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子公司/单位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于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
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