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2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
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
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上述事项不影响大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宫岩,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参加和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企提供过审计、咨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收费 11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依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将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事求是的发表了相关审计意见。根据其审计工作情况及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
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继续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