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3-1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19,781,409.8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94,412,566.65 元。因公司 2022 年度亏损,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公司董事会基于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较大,钢材、铜材等原材料价格仍在高位运行,行业传统市场下滑趋势未得到根本缓解,新兴市场有效需求仍然存在不确
定性,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挑战。
2023 年,公司在生产经营环节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在新产品研、技术升级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将加大投入。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因业绩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三年规划(2021—2023 年)》的规定。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做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也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