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91 证券简称:*ST 华资 公告编号:2022-04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请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
将触及退市情形。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公司股票简
称为“*ST 华资”。
二、公司股票及风险提示情况
1、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请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上交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 ,公司回复期间不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66 号)。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公 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33)。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497 号),由于其中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并需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此函件延期回复。公司
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前复函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