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91:华资实业:关于股票异常波动控股股东回复函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收到你公司关于你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函件。你公司
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针对函件中的问题
进行严格自查,现回复和声明如下:
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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