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与金马路交叉路口(金马国际商务大厦
B1901室)
办公地址: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与金马路交叉路口(金马国际商务大厦
B1901室)
签署日期:2013年7月22日
财务顾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股票代码:60019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资实业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484,932,000 100
三、股本总额 484,932,000 1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与金马路交叉路口(金马国际商务大厦B1901
室)
办公和通讯地址: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与金马路交叉路口(金马国际商务大厦
B1901室)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2年8月22日,包头市国资委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产权转让公告,
拟转让其持有的草原糖业100%的股权。2012年9月18日,上述产权转让挂牌
期满。
2012年8月28日,潍坊创科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同意潍坊创科收购包头
市国资委持有的草原糖业100%股权,同意潍坊创科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华资实业除草原糖业、实创经济、北普实业之外
的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股份的要约。
2012年10月23日,潍坊创科与包头市国资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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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国资委持有的草原糖业100%国有股权。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完成前,实创经济、北普实业共持有华资实业22.84%的股份,潍
坊创科和实创经济、北普实业均为明天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草原糖业的改革
发展思路,包头市国资委拟退出草原糖业。2012年10月23日,潍坊创科通过
产权交易方式与包头市国资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包头市国资委持有的
草原糖业100%国有股权。2013年6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包头华资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59号)核准了该
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事宜。由于草原糖业持有华资实业
31.49%的股份,潍坊创科通过此次产权交易间接收购华资实业31.49%股权,成
为华资实业的间接控股股东。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应向除草原糖
业、实创经济、北普实业以外的华资实业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本要约为履行
上述义务而出发,并不以终止华资实业上市地位为目的。虽然收购人发出本要约
不以终止华资实业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但如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华资实业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未提交股权分布问题解决
方案,则华资实业可能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华资实
业股份的剩余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内继续
增持华资实业股份的计划。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包括除草原糖业、实创经济、北普实业以外的华资实业
全部已上市流通股,要约收购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元)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股)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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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 5.73 221,476,387 45.67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
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华资实业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5.7267元/股。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日前6个月内,
收购人不存在买入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华资实业股份的情形。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5.73元/股。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269,059,697.51元(按照除草原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