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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9 沪市 泉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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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
公司网站公布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公告,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
  ●中标结果暨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名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网站
发布了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公告,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最终中标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2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牟立娟,201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雪情,202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年 1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12.00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4.00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
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2.00 万元。

  二、公司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情况

    (一)招投标及中标结果情况


  根据中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文件、《公司章程》和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网
站公布了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公告;2024 年 12 月 6 日,公
司审计委员会及其评审组审查了报名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证明、投标文件、相关从业人员证券市场诚信信息等相关文件资料后,按照评分规则进行了综合评分,根据最终评分结果确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中标单位。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执业人员的资格证照、投标文件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最终中标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最终中标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12.00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最终中标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