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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泉阳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 2023—0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2023 年 9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
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拟修改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制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档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至少保管十年。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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