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 2022—00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506,9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赵
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持有比例从 8.40%变为 7.34%。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赵志华发来的通知,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5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 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人基本信息 通讯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宝带西路106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8月24日——2021年12月31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赵志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7,486,900 1.05%
陈爱莉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0.0028%
赵永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0 0%
合计 7,506,900 1.0528%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赵志华 无限售流通股 58,127,694 8.13% 50,640,794 7.08%
陈爱莉 无限售流通股 1,766,266 0.25% 1,746,266 0.24%
赵永春 无限售流通股 128,511 0.02% 0 0.02%
合计 60,022,471 8.40% 52,387,060 7.3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
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司披
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