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 2021—03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拟修订为: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